您的位置: 首页 >信息资讯>工作信息>详细内容

关于征求在实施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工作协商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和建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1-25 信息来源: 【字体:
 

各区县(市)司法局律管股、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常德市人民检察院与常德市司法局、常德市律师协会工作协商机制协商会议初定于126日召开,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司法公正,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保障律师执业合法权利的实现,使协商机制工作会议取得实效,现向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及广大律师征求在实施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工作协商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和建议,请提供如下情况:

1.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常德市司法局《关于建立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工作协商机制的规定》实施以来,各律师事务所及广大律师在工作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

2.在办理检察机关自侦案件中,律师是否能依法会见犯罪嫌疑人。

3.在审判阶段,律师是否可以到检察机关查阅、摘抄和复制所承办案件中检察机关没有向人民法院移送的其它案卷材料。

4.在民事和行政诉讼法律监督方面,检察机关是否做到了按法律规定程序履责。

5.律师和检察官有无不正当交往行为。

6.其它意见和建议。

请各单位将本地及本单位的意见和建议于1130日前报至市律师协会,邮箱cdslsxh@163.com.

 

附:关于建立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工作协商机制的规定

                             

常德市律师协会

                           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