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领导点评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群众评议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市)司法局律公股、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中共常德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转发〈关于印发〈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认真做好领导点评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关于普遍开展领导干部点评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常创先发〔2010〕13号)和湖南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转发〈印发〈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做好群众评议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湘律创先发〔2010〕1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并做好如下工作:
一、在2011年1月20日前完成第二轮领导点评工作,由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对每名党员创先争优情况进行点评,并报送领导点评工作小结,填写《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等工作情况表(党员领导干部、党组织、党员)》。
二、在2011年1月10日前完成群众评议工作,由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对每名党员进行评议,并报送群众评议工作小结,填写《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表》和《党员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表》。
联系人:余颖,联系电话:7760020,传真:7760020,电子邮箱:cdslsxh@163.com。
常德市司法局律公科 常德市律师协会党委
二○一○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