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第二届律师辩论赛预案
通过本次比赛,丰富律师生活,调动全市律师的工作热情,构建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向社会展示常德律师的良好形象,培养律师的团队精神。
二、比赛组织机构
本次比赛由常德市司法局和常德市律师协会联合举办,常德市第二届律师辩论赛组委会是辩论赛重大事务决策机构,决定比赛重大事项,执行常德市司法局和常德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决定。
组委会主任:黄冰毅
组委会副主任:梁开国、凌星、胡小青、兰志龙、丁伟志、羿保刚、肖世标
组委会成员:各区县市司法局分管领导及各直属所主任。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比赛具体工作事项。梁开国兼任主任。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公证律师科。
三、参赛队伍及选手要求
(一)参赛队伍
本次辩论赛以代表队形式参赛,每个区县市组一个代表队,十人以上的市直所组一个代表队,十人以下的市直所联合组队,联合组队的代表队不计团体名次。每个代表队1名领队,1名教练,3名辩手,其中最好要有一名女队员。
(二)参赛要求
1、在我市2009年注册执业的专职律师。
2、参赛队形象要求:整洁、得体、大方,不奇异。提倡统一着装。
四、报名程序和赛制安排
(一)报名程序:各区县市代表队和各直属所代表队必须于5月20日前将代表队名单报组委会办公室。
(二)赛制安排
辩论赛于六月份全市律师集中培训期间进行,具体赛程安排、比赛地点等事项由组委会办公室另行通知。本次辩论赛不分预赛和决赛,一次性比赛完毕,比赛结束后,根据各队得分多少确定名次,组委会办公室在赛前10天安排各参赛队进行随机抽签,确定对阵双方、正反方和比赛次序及辩题。
五、比赛规则
(一)辩手在参赛过程中必须使用普通话。
(二)辩手须在规定的时间发表辩论意见。
(三)各队分1、2、3号辩手,代表队辩手统一称为正反或反方1、2、3号辩手。辩论时统一称“请正方或反方几号辩手回答”
(四)辩手陈述、总结和辩论发言是立姿,不发言是坐姿。
六、比赛程序。
(一)主持人上场作简短开幕词,请双方辩手上场。
(二)主持人介绍参赛代表队和辩手。
(三)主持人介绍现场嘉宾、评委、计时员、计分员。
(四)主持人请评委宣读比赛规则。
(五)主持人宣读辩题。
(六)比赛双方进行辩论,辩论程序及用时规定如下:
1、主持人请正方1号辩手陈述意见(2分钟);
2、主持人请反方1号辩手陈述意见(2分钟);
3、正方2号辩手向反方2号辩手提问(可连续提问,但不超过3个问题)(1分钟);
4、反方2号辩手回答问题(1分30秒);
5、反方2号辩手向正方2号辩手提问(可连续提问,但不超过3个问题)(1分钟);
6、正方2号辩手回答问题(1分30秒);
7、主持人请双方自由辩论。正反方辩手自动轮流发言。发言辩手落座为发言结束即为另一方发言开始的记时标志,另一方辩手必须紧接着发言;若有间隙,计时照常进行。每位辩手的发言秩序、时间和次数都不受限制,但是整队的发言时间不得超过7分钟。如果一方时间已经用完,另一方可以继续发言,也可向主持人示意放弃发言;
8、主持人请正方3号辩手作总结发言(2分钟);
9、主持人请反方3号辩手作总结发言(2分钟)。
(七)主持人请评委评分。
(八)主持人请评委作分析点评(2分钟)。
(九)主持人宣布本场比赛辩手个人得分、团体得分,然后辩手退场接着进行下一场辩论。
七、比赛评委会及评分方式
评委会为本次大赛的评分机构。评委会由高校教师、有丰富经验的法官、检察官以及市民代表等九人组成。比赛按百分制方式,依据外在形象、口头表达、专业知识、辩论技巧、整体配合、现场效果等六方面评分标准,对每个辩手进行评判,各辩手得分之和,为本队团体得分,出现得分相同的,由评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
八、奖项设置
按照得分高低设奖, 团体奖设三个等级的奖项: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个人奖也设三个等级的奖项:一、二名为“优秀辩手一等奖”,每人奖金1000元,三至五名为“优秀辩手二等奖”,每人奖金500元,六至十名为“优秀辩手三等奖”,每人奖金300元。
常德市第二届律师辩论赛组委会
2010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