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2010年律师公证管理工作考评记分表
常德市2010年度律师管理工作考核记分表
考核项目 |
基本分 |
加减分项目 |
实得分 | |
组织领导 20分 |
组织机构健全 |
5 |
分管领导脱岗3个月以上扣2分,股长脱岗3个月以上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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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辖律师事务所党的组织机构健全并开展活动 |
5 |
应建未建支部或委派政治协理员的,发现一所扣1分,党组织未开展活动的发现一所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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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要求参加市局组织的学习培训等活动 |
10 |
参加活动每缺一人次扣1分,会议缺席一人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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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工作 35分 |
按要求完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年度考核(注册) |
10 |
办理年度考核手续每迟报1天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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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律师参加市局业务培训 |
5 |
律师参加人数每少1人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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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要求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活动并上报工作情况 |
20 |
活动未开展的一项扣3分,应上报的工作情况或材料未及时上报的每件次扣1分,未上报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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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管理 45分 |
报送律师动态信息10件以上 |
15 |
只要有宣传意义的材料均可。以《常德律师网》采用为准。每少一条扣1分,每增加一条加1分。省级采用一条加2分,部以上采用一条加4分,500字以上的加倍计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报送信息计算在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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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设邮箱并实行电子信息报送 |
5 |
未开展此项工作的不记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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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监管 |
10 |
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监督,每个季度至少上门到所服务一次,服务不到位的根据情节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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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处理对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的投诉和违法违纪问题 |
10 |
对交办的案件未在规定期限内查处并上报查处结果的,每件扣3分,发现管理不到位,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有违法行为,受到查处或省厅通报批评的,取消年度评先资格。有违纪问题的,每通报一件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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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和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
5 |
根据工作情况酌情加减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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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常德市2010年度公证管理工作考核记分表
考核项目 |
基本分 |
加减分项目 |
实得分 | |
组织领导 20分 |
组织机构健全 |
5 |
分管领导脱岗3个月以上扣2分,股长脱岗3个月以上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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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辖公证处党的组织机构健全并开展活动 |
5 |
公证处成立党小组或党员编入局机关支部参加组织生活,未有党组织生活记录的根据情况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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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要求参加市局组织的学习培训等活动 |
5 |
参加活动每缺一人次扣0.5分,会议缺席一人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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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配备专职内勤 |
5 |
未配备的不记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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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工作 35分 |
按要求完成公证处、公证员年度考核工作 |
5 |
及时组织检查考核上报考核意见并督促公证处履行相关手续,手续不全每迟报1天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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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使用公证软件办理公证业务 |
15 |
不推广使用公证软件办理公证业务的,取消评优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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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配备电脑2台以上,有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电话机 |
10 |
每缺一件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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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证业务有新的增长 |
5 |
办证业务少于去年的扣2分,公证业务收费少于去年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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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管理 45分 |
重视公证工作改革,充分调动公证员积极性 |
15 |
公证处未建立灵活的财务管理制度的扣5分,未建立对公证员奖励制度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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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设邮箱并实行电子信息报送 |
5 |
未开展此项工作的不记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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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公证质量检查监督 |
10 |
每个季度对公证处公证质量要进行一次监督检查,不到位的酌情扣分。省厅通报公证质量案件每件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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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完成公证材料信息上报工作,其中信息报送不少于5条 |
10 |
信息每少一条扣1分。省级采用一条加2分,部以上采用一条加4分,500字以上的加倍计分。公证处和公证员报送信息计算在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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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处理公证质量投诉 |
5 |
对交办的案件未在规定期限内查处并上报查处结果的,每件扣3分,发现管理不到位,公证处或公证员有违法行为或责任事故,受到查处或省以上通报批评的,取消年度评先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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