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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第二届“十佳律师”、“优秀公证员”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10-04-11 信息来源: 【字体:

         为推动我市律师公证工作向前发展,提高律师、公证员队伍素质和社会地位,提升律师、公证服务的品牌形象,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决定2010年度共同开展“十佳律师”、“优秀公证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十佳”律师评选条件

  1、属于常德市2010年度注册律师,且在常德市连续执业5年以上;

  2、全面开展律师服务,办案数量和质量居全市律师前列;

  3、服务成果显著。有一定的社会影响。担任了一批重要单位的法律顾问和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诉讼或非诉讼案件,在法学理论上也有所建树,业内认同,社会认可。

  4、没有违法违纪和群众举报投诉受到查处的情形。

  (二)“十佳”公证员评选条件

  1、属于常德市2010年度考核合格的公证员;

  2、全面开展公证业务活动,办证量超过全市公证员上年度平均办证量;

  3、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多次评为优秀岗;

  4、没有违法违纪和群众举报投诉受到查处的情形。

  二、评选程序

  1、单位推荐

  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应于4月底以前按照上述条件推荐本单位“十佳律师”、“优秀公证员”候选人(附推荐表),同时上报“十佳律师”、“优秀公证员”候选人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推荐表和事迹材料需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同时报送,其中,电子邮件报送不超过4月30日,书面材料报送不超过5月5日。区县(市)辖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报同级司法局审核后上报市局律师公证管理科(律师协会秘书处),市直律师事务处、公证处直接报市司法局律师公证管理科(律师协会秘书处)审核,由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共同确定“十佳律师”、“优秀公证员”候选人。其中“十佳律师” 候选人不少于20名,“优秀公证员”候选人不少于10名。

  2、公示

  五月底以前将“十佳律师”、“优秀公证员”候选人名单在常德律师网等相关媒体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考察

  七月份以前由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组织对“十佳律师”、“优秀公证员”候选人到律师事务所、公证处考察,并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

  4、律师、公证员投票

  八月上旬由市、县两级司法局分别组织市直、区县(市)辖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人员,对“十佳律师”、“优秀公证员”候选人进行投票(选票另发),选票封存后区县(市)司法局统一报市局律师公证管理科(律师协会秘书处),市直律师事务所、公证处选票封存后直接报市局律师公证管理科(律师协会秘书处)。

  5、常务理事会投票。

  八月中旬召开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对“十佳律师”候选人进行投票。

  “十佳律师”、“优秀公证员”于八月底以前确定。

  三、记分办法

  为保证“十佳律师”、“优秀公证员”的选举工作公平公正,对“十佳律师”、“优秀公证员”的评选实行100分计分制。其中,“十佳律师”的基本条件占30分,考察占20分,律师投票占30分,常务理事会投票占20分。“优秀公证员”的基本条件占40分,考察占30分,公证员投票占30分。“十佳律师”、“优秀公证员”按得分情况确定。

  四、总结表彰

  九月份召开“十佳律师”、“优秀公证员”表彰大会,对“十佳律师”、“优秀公证员”进行表彰并向媒体公示。

  附:“十佳律师”、优秀公证员推荐表下载:

推荐表:这个是可以下载的表格

  说明:以文字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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