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工作协调机制的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8-02 信息来源: 【字体:小 大】 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常德市司法局关于建立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工作协调机制的规定下发给你们,请于3日内提出修改意见,并上报至市律师协会秘书处,lkg2009@163.com。 常德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0年8月2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