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市直单位第六次党代会代表选举推荐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根据中共常德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召开市直单位党代表会议的通知》(常直通〔2011〕18号)精神,为做好党代表选举推荐工作,确保市直单位党代表会议如期顺利召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
市直工委明确市律协党委党代表名额1名。
二、代表条件
党代表必须是党组织关系在市直律师事务所的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一般应具备以下五个条件:
一是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是非分明,坚定地站在党的立场上;
二是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较强的议事、议政能力;
三是带头创先争优,在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起表率作用并做出显著成绩;
四是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积极并如实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受到群众的拥护;
五是在执业中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勤勉敬业,尽职尽责,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
三、产生程序
1.以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为推选单位,在市直律师事务所党员律师中产生,一般与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不交叉。
2.市直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投票选出党代表推荐人选1名,多推无效。
3.请于8月9日下午5时前将推荐人选报送至市律协党委,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电子邮箱:cdslsxh@163.com,联系电话:7760020,联系人:余颖。
附:市直律师事务所党员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羿岳阳 羿保刚 张光前 姚长友 吴竞红 黄道田 郑跃清 石长兵 喻江华
曾晓红 周世贵 黄 琦 黄译弘 刘定湘 李兴初 龚积微 李绍坤 刘伯钧
王成平 郭青云 李德爱 黄李桃 徐 杰 黄 敏 张泽雄 刘克祥 杨迪清
赵勇刚 关英男 姜正华 陈言军 雷志锋 曾凡林 陈诗华 徐世香 周建宁
李承东 田祖明 刘国政 刘 勇 刘 辉 邓 军
中共常德市律师协会党委
二○一一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