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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市执业律师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8-25 信息来源:技术部 【字体:

各区县(市)司法局、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司法部令第121号)第十六条“律师事务所接受年度检查考核,hellip;并提交下列材料:hellip;(七)为聘用律师和辅助人员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hellip;。”以及湖南省律师协会《关于全省执业律师参加社会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律协〔20098号)文件精神的规定,为做好我市律师的参保工作,现就我市律师目前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以便制定我市律师参保的具体办法。

  一、请各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认真填写律师参保情况调查摸底表,查清我市律师投保情况的底数,了解律师对参加社会保险事项的意见和看法,收集律师对参加社会保险做法的合理化建议,以便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制定全市律师参加社会保险的具体办法。

  二、各区县(市)司法局和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律师参保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它是为律师解决后顾之忧、促进律师事务所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是为全市律师办的一件大好事,也是落实部、厅重要部署的具体行动,此项工作将纳入明年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年度考核工作,请各地各单位要将好事办好。

  三、请各区县(市)司法局和各律师事务所将本地本单位律师填写的调查摸底表收齐后,于2011年920日前报送至市律协,电子邮箱:cdslsxh@163.com,联系人:余颖,联系电话:7760020

  附:律师参保情况调查摸底表(点击下载)

 

 常德市司法局   常德市律师协会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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