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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市公证质量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9-06 信息来源:技术部 【字体:

各区县(市)司法局、市德诚公证处: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证质量管理,做好迎接省司法厅公证质量检查和公证质量建设年活动验收的准备,根据年初工作安排,市司法局决定开展2011年全市公证质量大检查和公证质量建设年活动考核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2010年630日至201171日期间各公证处办理的涉外、涉台港澳及国内民事、经济和推行要素式的公证事项,各公证处建立、落实各项公证质量管理制度特别是水印纸管理和档案室建设等情况,同时检查验收各区县(市)司法局和市德诚公证处开展公证质量建设年活动的有关情况。

  二、检查时间和方式

  20119月1010月15日,具体方式是:

  (一)各公证处自查(9月10日至930日):各公证处按照《公证法》及《关于开展公证质量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在同级司法局的组织下,对所办公证案卷逐件进行整理,查漏补缺,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并按规定立卷归档。自查结束后,各公证处要写出自查报告及公证质量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汇报,交市局律公科。

  (二)市局检查验收(10月9日至1015日):今年市局将抽调有经验的公证人员,由局领导带队、科室人员参与组成检查小组,采取听、看、查、评的方式进行。即检查小组将听取各公证处关于加强公证质量管理和开展公证质量建设年活动情况的汇报,对每个公证处至少抽取不同类型的案卷30-50本阅卷,严格按照《湖南省公证质量检查考核标准》逐条计分,重点查看各公证处的水印纸管理及内务建设情况。

  (三)迎接省厅复查验收(10月16日至11月):在市局检查验收的基础上,省厅将抽取部分区县(市)司法局和公证处进行复查验收,具体时间、方法另行通知。

  三、检查要求

  这次公证质量检查是我市贯彻落实《公证法》和迎接省司法厅检查的重要举措,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把这次检查作为促进公证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对待。被检查单位要做好迎检准备工作,积极配合,确保这次检查按期完成。

  

                                        常德市司法局

                                         二○一一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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