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湖南省司法行政系统2010-2011年度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评选的通知
湘司律党〔2011〕1号
各市州律师协会党总支(党委)
根据省司法厅、共青团湖南省委《关于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争当“青年岗位能手”活动的通知》(湘司发〔2011〕99号)(附件1)和省司法厅《关于评选表彰湖南省司法行政系统2010-2011年度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的通知》(湘司发〔2011〕103号)(附件2)的安排和要求,现就全省律师行业组织参加“湖南省司法行政系统2010-2011年度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名额分配
申报应当符合湘司发〔2011〕99号文件规定的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基本条件要求。
根据省厅湘司发〔2011〕103号文件,分配全省律师行业青年文明号名额为2个,青年岗位能手名额为6人。经研究,省直会员所和长沙市可以推荐2家律师事务所和2名律师,其他市州可以推荐1家律师事务所和1名律师作为参评对象。
二、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按照湘司发〔2011〕99号文件规定的创建工作标准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并于2012年元月10日前自愿申报参评。
申报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应认真填写《______年度湖南省司法行政系统青年文明号申报表》或《______年度湖南省司法行政系统青年岗位能手申报表》(见附件2),报所属市州律师协会审核(省直会员所和律师直接报省律协会员部)。申报的先进事迹要内容真实,重点突出,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不另附事迹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附电子档),参评个人需报送2寸彩色证件照3张。
市州律协党总支(党委)应当对申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基本情况和事迹材料及时认真进行审核,按照本通知分配的名额确定参评对象,报市州司法局、市州青工工委或团委同意后,于元月12日前报省律协党委。
三、考核推荐
由于时间紧迫,省律协党委对申报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进行评议考核,按照省厅分配指标进行推荐。
四、有关要求
请各市州律协党总支(党委)高度重视、广泛发动、认真组织、严格审核,按时将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推荐参评。
联系人:省律协会员部 罗瑞辉
电话:84586323
邮箱:hnlx198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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