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11年,全市律师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在服务人民群众、帮助弱势群体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为了弘扬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工作,市司法局决定对湖南协平律师事务所等8个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张进千等21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要以先进为榜样,扎实工作,争创一流,努力为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1年度全市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常德市司法局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
附件
2011年度全市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8个)
湖南协平律师事务所
湖南云济律师事务所
湖南南天门律师事务所
湖南劲鸣律师事务所
湖南告成律师事务所
湖南洞庭律师事务所
湖南辰龙律师事务所
湖南前进律师事务所
二、先进个人(21人)
张进千 湖南协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恒明 湖南协平律师事务所主任
杨迪清 湖南云济律师事务所主任
丁伟志 湖南南天门律师事务所主任
陈杰才 湖南劲鸣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 科 湖南告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兰志龙 湖南经卫律师事务所主任
童云清 湖南经卫律师事务所律师
程兰英 湖南正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高 峰 湖南正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杨 智 湖南南天门律师事务所律师
赵晓明 湖南洞庭律师事务所律师
董志勇 湖南天迪律师事务所律师
黄宗纲 湖南宏声律师事务所主任
梅昌学 湖南辰龙律师事务所律师
宋 彪 湖南凌风律师事务所律师
朱德泉 湖南朝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方国吾 湖南城头山律师事务所主任
李书欣 湖南前进律师事务所主任
姚大志 湖南深柳律师事务所律师
明文富 湖南秦明律师事务所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