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律协《关于举办高端论坛的通知》
各区县(市)司法局律公股、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帮助律师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湖南省律协定于2012年6月17日举行《民事诉讼法修正案》高端论坛,不收取培训费用。现将有关通知转发给你们,有意参加的律师请于2012年6月13日前将报名表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常德市律师协会。联系人:余颖,传真:7760020,电子邮箱:cdslsxh@163.com。
附件:《关于举办lt;民事诉讼法修正案gt;高端论坛的通知》
常德市律师协会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省律协民商法律专业委员会关于举办《民事诉讼法修正案》高端论坛的通知
湘律协通知〔2012〕11号
各市、州律师协会、省律协直属会员律师事务所:
民事诉讼法是律师实务中联系最紧密、最常用的法律之一。2011年10月29日和2012年4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别审议了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修正案出台已经为期不远。
为了帮助全省律师尽快了解《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和热点问题,省律协民商法律专业委员会和长沙市律协决定共同举办《民事诉讼法修正案》高端论坛,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全省执业律师自愿报名参加。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6月17日(星期天)
上午8:30-12:00 专家主讲;
下午14:30-16:30 省律协和长沙市律协民商法专业委员会成员与专家举行对话探讨,欢迎其它专业委员会成员参加。
地点:湖南大学法学院多功能会议厅
三、拟邀请专家
潘剑锋 北京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民事诉讼法学会副会长。潘教授多年来在民事诉讼法、司法制度、仲裁法学等领域潜心研究,著术颇丰。主要著作有《民事诉讼法原理》、《法院和检察院组织制度》等。其学说和观点不断得到理论和实务界的好评。潘教授参与了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其修正案、律师法、公正法等多部法律的起草和制定工作,为我国立法工作作出了重大贡献。
四、费用和食宿安排
本次论坛不收取费用,不安排食宿。
五、其他事项
1、参加论坛记入继续教育培训课时;
2、参加论坛的律师请于2012年6月17日上午8:00到湖南大学法学院办公楼一楼签到。
附(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