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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征集中南六省(区)律师书画摄影作品展作品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19 信息来源:技术部 【字体:

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湖南省律师协会《关于征集中南六省(区)律师书画摄影作品展作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组织本所律师认真参加这一律师文化活动,将参赛作品按要求于2012年815日前送交市律师协会。联系人:余颖,联系电话:7760020 ,电子邮箱:cdslsxh@163.com

附件:《关于征集中南六省(区)律师书画摄影作品展作品的通知》

                                                        常德市律师协会

                                                       二○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关于征集中南六省(区)律师书画摄影作品展作品的通知

湘律协通知〔2012〕20

各市、州律师协会,省律协直属会员律师事务所:

  由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和河南六省(区)律师共同主办,河南省律师协会承办的中南六省(区)2012律师论坛定于2012927日在河南省郑州市举行,拟在论坛期间举办“中南六省(区)律师书画摄影作品展”,以加强中南六省(区)律师文化交流,现面向全省律师征集书画摄影作品,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主题

  律师文化与社会责任

  二、作品内容

  作品要紧扣“律师文化与社会责任”这一主题,通过书法、绘画和摄影的形式,充分体现广大律师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的作用、取得的成效,广大律师依法、诚信、文明执业和热心公益、追求公平正义的良好精神风貌,内容健康向上,思想性和艺术性相统一,格调高雅,贴近生活,贴近实际。

  三、作品要求

  1、作品形式:书法作品毛笔和硬笔作用均可,书体不限,草书、篆书请附释文;绘画、摄影作品形式不限;勿装裱,用铅笔以正楷字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写明作品标题(和画面相同)、规格、作者单位、姓名及联系方式。投稿者每类作品只能选送一件。

  2、作品规格:书法、绘画作品规格所有作品尺幅不超过6尺

  3、所有作品必须为本人自行创作完成,且著作权未侵犯他人权益;投稿者视为同意活动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拥有展览、摄影、出版及宣传权。

  四、作品评选

  1、本次活动组委会对参展作品进行评定,确定一、二、三等奖和优秀作品奖。

  2、所有获奖作品于“中南六省(区)2012律师论坛”期间进行公开展览,并颁发证书。展览结束后,应作者要求,参展作品可退还作者。

  3、组委会将所推荐作品统一装裱后,在“中南六省(区)2012律师论坛”期间进行展览并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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