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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度常德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律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10 信息来源:技术部 【字体:

                                                               常司函〔2012〕30

各区县(市)司法局、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展示和宣传我市律师队伍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法治常德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和突出贡献,弘扬律师规范执业、维护正义、奉献社会的职业风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度常德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常德市优秀律师”评选活动(以下简称“双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程序公正、条件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业内外的监督。

  二、评选机构

  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成立“双优”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及评选委员会。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评选规则,组织协调评选工作,指导和监督各区县(市)的评选推荐工作。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司法局局长胡云武任组长,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市律协党委书记余小萍、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市律协副会长胡小青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市司法局律公科科长张丕仪、市律协党委副书记、市律协副会长杨迪清、市律协党委委员梁开国、邹晓邦、雷志锋、罗畅,市律协副会长丁伟志、兰志龙、凌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市律协秘书处。

  评选委员会按照评选规则负责“双优”评选工作。评选委员会由领导小组成员、市律协党委委员、市律协负责人和部分执业律师组成。

  三、评选范围和基本条件

  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并通过常德市司法局、市律协2011年度检查考核的律师事务所和专职律师,均可申报参加此次评选。

  (一)常德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的基本条件

  1、忠于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律师法律、法规、规章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

  2、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业绩突出,或为民主法治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突出贡献;

  3、律师事务所成立3年以上(含3年);

  4、律师事务所及该所律师在近3年内未受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无不良投诉(不良投诉指投诉属实,但情节轻微不构成行业处分的投诉)记录;

  5、所内律师均已投保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和参加医疗、养老等社会统筹保险;

  6、依法纳税;

  7、按照《常德市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考核评定表》测评,基础分得分不低于100分;

  8、律师事务所2011年年度检查考核结果合格。

  (二)常德市优秀律师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2、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积极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职责使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模范遵守《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近3年内未受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无不良投诉记录;

  4、积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5、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执业;

  6、具有坚实的法律专业理论知识,系统的律师业务知识和丰富的律师实务经验;

  7、执业3年以上(含3年);

  8、自觉履行法律援助及其他社会义务,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9、按照《常德市优秀律师考核评定表》测评,基础分得分不低于90分;

  10、2011年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称职。

  四、评选名额及推荐指标分配

  本次评选拟评出2012年度常德市优秀律师事务所5家,优秀律师15名(今年已被评为2008-2011年度湖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湖南省优秀律师的不参加本次市级评选)。

  各区县(市)司法局、市直各律师事务所均至多可推荐优秀律师事务所1家、优秀律师1名。

  五、评选程序

  双优评选按照“申报-初评-推荐-复评-公示-评定-公告”的程序进行。

  (一)申报阶段(2012年1015日前)。拟参评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自评,符合条件的,自愿申报参评。区县(市)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向所属区县(市)司法局申报,市直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向市司法局律公科申报。

  申报时,应当按要求上报《常德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申请报告书》或《常德市优秀律师申请报告书》(附后),并按照《常德市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考核评定表》或《常德市优秀律师标准评定表》(附后)进行测评打分。要求提交电子文本的,按照要求的文本格式上报。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充分,并签署承诺书。申请报告书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未按规定要求上报材料的视为不具备参评资格。

  (二)初评、推荐阶段(2012年1030日前)。各区县(市)司法局和市局律公科应当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对申报参评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和初评,按照分配的指标(可少于分配指标),优中选优,确定推荐名单。

  (三)复评和公示阶段(2012年1115日前)。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人员采取现场核查与书面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候选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逐项进行复评和考核。对复评考核合格的候选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常德律师网”上进行公示。

  (四)评定和公告阶段(2012年1215日前)。评选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复评考核结果和公示情况,按照评选规则进行评定。评选出的“2012年度常德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常德市优秀律师”将在“常德律师网”上予以公告,并在市律协第三届理事会上进行表彰。

  六、评选要求

  1、各区县(市)司法局要按照市司法局、市律协评选文件要求,成立相应的评选推荐机构,制定本地评选推荐活动方案,认真做好申报、初评、推荐等工作,确保评选活动的顺利开展。

  2、严格按照市司法局、市律协制定的评选标准和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正推荐、民主评选、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做到优中选优,宁缺勿滥,推出一批具有示范性、代表性的优秀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律师;

  3、各区县(市)司法局要结合双优评选活动加强律师宣传工作,通过公示、新闻媒体介绍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先进事迹等形式,宣传律师制度和律师工作。同时,要主动向党政领导机关推荐优秀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充实地方党政机关人才库。

附件(点击下载):

  一、《常德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申请报告书》

  二、《常德市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考核评定表》

  三、《常德市优秀律师申请报告书》

  四、《常德市优秀律师考核评定表》

                                                                    常德市司法局      常德市律师协会

                                                   二○一二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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