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员考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公证处:
根据《公证法》、司法部《公证机构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公证机构年度考核办法》、《湖南省公证员执业年度考核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2年度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年度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时间
2013年3月1日mdash;15日
二、年度考核内容
(一)公证机构年度考核内容
1.执业活动情况。包括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在执业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行业规范,遵守公证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情况;完成公证业务工作任务、拓展公证业务领域的情况;公证执业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和执行的情况;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协会的监督以及当事人和社会的监督,及时查处和纠正执业中存在问题的情况;公证机构文明创建及行风建设的综合状况等。
2.公证质量情况。包括公证质量自我检查、评估的情况;公证质量自我监督、控制、审查和纠错等相关制度、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大、复杂公证事项集体讨论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受理公证业务投诉、复查、过错赔偿的情况;公证机构公信力的社会评价情况等。
3.组织建设情况。包括公证机构党组织建设及活动情况;公证机构符合法定设立条件和机构性质、体制及其运行情况;公证机构负责人选任、履职及调整情况;公证员的配备数量及素质结构变化情况;公证业务辅助人员的管理情况;开展公证员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和公证业务知识、技能学习、培训的情况;其他工作人员配备及管理情况;办公设施和办公环境建设情况;公证机构推进公证信息平台建设的基本情况等。
4.公证员执业年度考核情况。包括公证机构按照规定组织实施本机构公证员执业年度考核的情况及其考核结果。
5.公证档案管理情况。包括公证机构执行有关公证档案管理各项规定的情况;本机构内部有关公证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等。
6.公证收费和财务管理情况。包括公证机构年度公证收费情况;执行国家有关公证收费管理规定的情况;年度财务收支、分配及执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的情况;本机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按规定缴纳公证协会会费、公证赔偿基金及其他保险金、基金的情况;接受财政、物价、审计等部门检查、监督的情况等。
7.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包括公证机构依照《公证法》和《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总体情况、执行落实的情况和效果。
(二)公证员执业年度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是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表现,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爱岗敬业、廉洁服务及团结协作精神等。
能,主要考核工作能力,包括法律政策及专业知识水平、综合素质及办理重大、复杂、疑难公证事项的能力,开拓创新能力等。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精神,包括出勤情况,工作、学习态度,工作效率、工作责任心等。
绩,主要考核履行工作职责情况、工作业绩,包括办证数量、质量,理论或实务研究成果,取得的社会效益等。
公证机构负责人的年度考核内容除上述事项外,还应当包括公证机构的建设、发展、管理及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等情况。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确保年度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全市各公证处和公证员要按规定做好年度考核工作,按时完成任务。
2.认真填报有关表格和材料。全市各公证处和公证员要报送《公证机构年度考核登记表》、《公证机构年度考核报告书》、《公证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公证员执业情况考核报告》、执业公证员花名册及考核结果等一式三份,并对上报的有关材料严格审查把关,确保上报材料客观、真实、全面。
3.做好公证会费及公证赔偿基金的缴纳工作。按照《湖南省公证协会管理办法》规定的会费标准、《公证赔偿基金管理试行办法》核定的标准缴纳会费及公证赔偿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