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4年度全市律师培训暨第三届律师业务辩论大赛的通知
各区县市司法局律公股、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的要求及本会年初工作安排,经会长办公会研究同意,拟于2014年8月上旬举办全市律师培训暨第三届律师业务辩论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本次培训,提高全市律师的口头表达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和实际办案能力,为年轻律师提供自我展示的平台,向社会展现常德律师的良好形象,培养律师的团队精神和集体荣誉感。
二、参训人员
全市执业律师
三、培训内容
(一)全市律师业务辩论大赛;
(二)律师事务操作技能培训。
四、培训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
五、培训要求
(一)精心组织队伍。律师业务辩论大赛自愿报名,各区县市司法局和市直各律师事务所以代表队形式参赛。各区县市以司法局为单位组织代表队,市直律师事务所以所为单位组织代表队。每个代表队1名领队、1名教练、3名辩手(领队教练可兼辩手),代表队中最好有1名女队员。选手必须是今年在我市注册的执业律师(组队确有困难的实习律师可作为选手)
(二)认真参加培训。参训人员必须遵守培训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中途缺席,有事不能参加培训须事先向市律协秘书处请假。市律协秘书处对参训人员实行考勤,对违纪人员将予以通报批评。
(三)积极报名参训。各地和各律所要广泛发动律师积极报名,全员参与。参赛报名截止时间: 2014年 6月 30日 。各区县(市)司法局和市直所应在报名截止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和是否参加比赛报市律协秘书处。联系人:柴惠文,电话:7760165,邮箱:cdslsxh@163.com。
附件:常德市第三届律师业务辩论赛实施方案
常德市司法局律公科 常德市律师协会
二○ 一四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
常德市第三届律师业务辩论赛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本次比赛,加强律师之间的业务交流,提高全市律师的口头表达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和实际办案能力,为年青律师提供自我展示的平台,向社会展现常德律师的良好形象,培养律师的团队精神和集体荣誉感。
二、组织机构
组委会主任:黄冰毅
组委会副主任:胡小青、毛泉清、凌星、兰志龙、丁伟志、杨迪清、邹晓邦、张丕仪
执行主任:凌星;副主任:邹晓邦
组委会成员:各区县(市)司法局分管领导和市直所主任。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张丕仪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律师公证管理科。
三、具体安排
(一)参赛队伍及选手要求
本次辩论赛以代表队形式参赛,每个区县(市)司法局组一个代表队,市直所以所为单位组队。每个代表队1名领队、1名教练、3名辩手(领队和教练可兼辩手),其中最好有一名女辩手。
选手要求:今年在我市注册的执业律师(组队确有困难的实习律师可作为选手);参赛队员形象要得体、整洁、大方。提倡统一着装。
(二)报名程序和赛事安排
各区县(市)代表队和各市直所代表队必须于 6月 30日前 将代表队名单报组委会办公室。
本次辩论赛不分预赛和决赛,一次性比赛完毕,比赛结束后,根据各队得分多少确定名次,组委会在七月上旬安排各参赛队进行随机抽签,确定对阵双方、正反方和比赛次序及辩题。
(三)评委组成及奖项设置
比赛评委由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律协领导和法官、检察官、高校教师、艺术家等七人组成。
按照得分高低设奖, 团体奖设四个等级的奖项:一等奖一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两名,每队奖金1500元;三等奖三名,每队奖金1000元;组织奖一名,奖金1500。个人奖设三个等级的奖项:一、二名为“优秀辩手一等奖”,每人奖金1000元,三至五名为“优秀辩手二等奖”,每人奖金800元,六至十名为“优秀辩手三等奖”,每人奖金500元。
四、比赛规则
(一)辩手在参赛过程中必须使用普通话。
(二)辩手须在规定的时间发表辩论意见。
(三)各队分1、2、3号辩手,代表队辩手统一称为正方或反方1、2、3号辩手。辩论时统一称“请正方或反方几号辩手回答”
(四)辩手发言时应站立。
五、比赛程序
主持上场作简短开场词,介绍现场嘉宾、评委,宣读比赛规则。
(一)主持请双方辩手上场。
(二)主持介绍参赛代表队和辩手。
(三)主持宣读辩题。
(四)比赛双方进行辩论,辩论程序及用时规定如下:
1、正方1号辩手陈述意见(3分钟);
2、反方1号辩手陈述意见(3分钟);
3、正方2号辩手向反方2号辩手提问(可连续提问,但不超过3个问题)(1分钟);
4、反方2号辩手回答问题(2分钟);
5、反方2号辩手向正方2号辩手提问(可连续提问,但不超过3个问题)(1分钟);
6、正方2号辩手回答问题(2分钟);
7、双方自由辩论。正反方辩手自动轮流发言。发言辩手落座为发言结束即为另一方发言开始的记时标志,另一方辩手必须紧接着发言;若有间隙,计时照常进行。每位辩手的发言秩序、时间和次数都不受限制,但是每队的发言时间不得超过8分钟。如果一方时间已经用完,另一方可以继续发言,也可向主持人示意放弃发言;
8、正方3号辩手作总结发言(2分钟);
9、反方3号辩手作总结发言(2分钟)。
(五)评委亮分。
(六)宣布上场比赛辩手个人得分、团体得分,然后辩手退场接着进行下一场辩论。
六、评分方式
比赛按百分制方式,依据外在形象、口头表达、专业知识、辩论技巧、整体配合、现场效果等六方面评分标准,对每个辩手进行评判,各辩手得分之和,为本队团体得分,出现得分相同的,由评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