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推荐湖南省法律顾问人才库预选人员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市)司法局、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省法律顾问团《关于推荐湖南省法律顾问人才库预选人员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将通知内容及时转告给各位律师,对于自愿申报的律师请填写好法律顾问登记表(见附件)。区县(市)司法局和市直各律师事务所请于2015年6月4日前汇总后报市律师协会。联系人 易烨 电话7760020 邮箱 cdslsxh@163.com。
常德市律师协会
2015年6月2日
关于推荐湖南省法律顾问人才库
预选人员的通知
各市州司法局、律师协会、各省直所: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湖南省司法厅关于选聘优秀律师担任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法律顾问的办法〉的通知》(湘办[2012]29号)要求,经研究,拟更新湖南省法律顾问人才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大局意识强。在执业中能够正确处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三者关系,自觉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积极服务市场经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法治意识强。在执业中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没有受过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
(三)敬业精神强。在执业中诚实守信,忠于职守,勤勉敬业,尽职尽责。
(四)专业技能强。一般应当具有三级以上律师职称或者五年以上执业经历, 具有比较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一定的专业特长。省直所推荐律师应当具有八年以上执业经历。
二、推荐程序
执业律师根据条件自愿报名,经所在律师事务所初审,市州司法局和律师协会推荐,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审核并进行公示后,更新人才库成员名单。
省律协直属会员所律师根据条件自愿报名,由所在律师事务所推荐,报省厅、省律协。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市州司法局、律师协会和省律协各直属会员所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动员符合条件的律师踊跃申报。
2、请申报律师如实填写《湖南省律师行业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预选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
3、请在6月5日前将推荐的省律师行业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预选人员名单和《湖南省律师行业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预选人员登记表》报送省厅和省律师协会。
联系人:省法律顾问团办公室彭峥琼;
联系电话:0731-84586253;邮箱:hnsf009@126.com。
附:《湖南省律师行业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预选人员登记表》
湖南省法律顾问团办公室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