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全市律师办理诉讼财产保全法律事务担保单位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为方便全市律师办理诉讼财产保全法律事务,经市律协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推荐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全市律师办理诉讼财产保全法律事务的担保单位。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依职权或依申请进行诉讼保全,均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当于保全数额的担保,然而很多申请人自身担保能力不足,且担保物存在评估等方面的繁杂程序,给当事人带来不便的同时,也给债务人留下转移、隐匿财产的机会,造成案件执行困难。
为有效解决上述问题,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财产保全案件的办案规程〉的通知》,该办案规程第七条第三款规定“保险公司为申请人提供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中国保监会批准,于2006年12月由中华联合保险控股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全国性财产保险公司。其前身是1986年7月15日由国家财政部、农业部等发起设立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牧业生产保险公司,是我国第二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保险公司。2002年9月20日,经国务院同意,公司更名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是目前全国唯一一家以“中华”冠名的保险公司,简称“中华保险”。中华保险经中国保监会审批,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46.4亿元人民币,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177%。2014年该公司保险收入近350亿元,各项经营指标在行业内名列前茅,业务经营范围涵盖非寿险业务的各个领域,开办险种已达3700多个。该公司在我市机构铺设已达100%,实力雄厚,服务热情,多次获得政府、行业协会嘉奖。
目前,中华保险常德中心支公司已与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接洽,中院已同意该公司在全市法院系统试点开展该项业务。因此,本会向全市律师推荐中华保险作为本市律师办理诉讼财产保全法律事务的担保单位。
附:1、申请担保流程及费率
2、《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财产保全案件的办案规程〉的通知》
常德市律师协会
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