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律协《关于征集出版优秀刑事辩护案例的通知》的通知
市律协各区县(市)联络组: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省律协《关于征集出版优秀刑事辩护案例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市律协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按省律协的要求提供一个优秀刑事辩护案列,其他律师欢迎积极参与。
附:省律协《关于征集出版优秀刑事辩护案例的通知》
湖 南 省 律 师 协 会
湘律协通知〔2016〕25号
关于征集出版优秀刑事辩护案例的通知
各市、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省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为展现湖南省律师从事刑事辩护业务的成就与风采,湖南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拟编写一部《优秀刑事辩护案例评析》(暂定名)。此项工作需得到各市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及非委员律师的鼎力支持。现面向全省律师征集近三年来自己办理的优秀刑事辩护案例。请各市、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省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广泛发动、推荐。征集案例具体要求如下:
1.征集范围:近三年来侦查终结、审查起诉终结、一审终结、二审终结、再审终结、死刑复核终结确定为撤销、不移送起诉、不起诉、无罪、重大改判(如事实减少、量刑减轻)等案件。以一审、二审案件为主,律师观点被相关司法文书直接引用者优先考虑。
2.需提供的案件材料:起诉书、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辩护词或交换意见等书面材料。以上材料用于审核文章内容的真实性。
3.提交文章内容:文章应包括基本案情(含处理结果),控方观点,辩护思路与辩护要点,辩护心得,专家点评(引用他人观点须以注释的方式注明观点出处)。字数原则上要求在8000-15000字之间。
以上各部分中,基本案情、控方观点应是后文的辩护思路与辩护要点、辩护心得及专家点评的基础,应尽量简短,原则上不超过篇幅的25%。辩护思路与辩护要点部分主要介绍律师在辩护过程中的切入点、观点及为此开展的相关辩护工作(诸如调查取证、阅卷等),原则上应占篇幅的40%。办案心得主要供作者总结自己在办理此案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并可对全案作出综合评价,约占篇幅的15-20%,专家点评部分由刑事业务委员会另行邀请专家学者从法理的视角,针对案件中的疑难问题进行学术评论,以提升本书的学术水准,原则上建议占整个篇幅的15-20%。
提交文章时请对案件中涉及的当事人、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的相关信息给予保密,请做技术处理。
提交文章的格式、字体、引注规范等,请见附件。
4.案例征集截止时间及遴选:
案例征集截止时间:2016年12月31日。
案例征集截止后,先由省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进行形式审核,对案例内容真实,形式符合要求的稿件,交由省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聘请的高校、科研机构法学教授、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最后审定,并最终入选《优秀刑事辩护案例评析》,入选后的案例中的“专家点评”由省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另行邀请专家学者完成。
5、投稿方式:
文章需提供电子稿与文字稿。电子稿请发送至:okok7028@163.com,文字稿及需要提交的审核材料(复印件)请邮寄至:长沙市车站北路289号梦泽园商务楼10层,湖南崇民律师事务所贺刚收。如有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询问:
联系人:贺 刚
手 机:13875976266
邮 箱:Okok7028@163.com
湖南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
字体与格式要求
1.正文内容:用小四号宋体,字符间距用标准行距1.5倍,自然段首行缩进4字符;
2.标题:一级标题用三号黑体,二级标题用小三号黑体,三级标题用四号黑体,四级标题用小四号黑体;
各级标题分别为:
一级标题:一、二、三……
二级标题:(一)(二)(三)……
三级标题:1.2.3.……
四级标题:(1)(2)(3)……
3.标题与标题、标题与上下段之间不空行。
4.图、表和正文之间空一行,图、表名用五号黑体,图表内容用五号宋体;
引注规范
1.注释采用脚注方式,页与页不连续编号,以阿拉伯数字加圆圈标识。
(1)著作引文注释
作者:书名,(译者),卷次,出版社,出版年份,版次,页码。
①张明楷:《刑法学》,法律出版社2003年第二版,第385页。
②李心鉴:《刑事诉讼构造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204页。
③邱兴隆主编:《比较刑法》(第二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版,第174页。
④[日」棚濑孝雄:《纠纷的解决与审判制度》,王亚新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91页。
⑤ H. L. A. Hart,The Concept of Law,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61,pp. 6-7.
⑥Steven Lukes and Andrew Scull( eds.),Durkheim and Law,Martin Robert一sonamp;Company Ltd.1983,p12.
(2)文章引文注释
作者:文章名,(文章译者),所载书刊名,卷次,出版社,出版年份,页码。
①周永坤:“诉权法理研究论纲”,载《中国法学》2004年第5期。
②徐静村、谢佑平:“刑事诉讼中的诉权初探”,载《现代法学》1992年第1期。
③徐昕:“私力救济的概念”,载《诉讼法论丛》第9卷,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609页。
④[德]于尔根·哈贝马斯:“法的合法性”,许章润译,载郑永流主编:《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第三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版,第5页。
⑤张志铭:“也谈宪法的司法化”,载公法网www. gongfa. com 。
⑥张容、徐卫华:“不能忽视农村犯罪私了现象”,载《法制日报》2001年3月29日。
⑦宋振远:“犯罪私了现象为何愈演愈烈”,载《半月谈》2003年9月5日。
⑧.Julius Stone,“Roscoe Pound and Sociological Jurisprudencequot;,in 78 Harvard Law Review(1965),p.1578.
2.数字和书名号的用法
(1)除引用原文外,文章中出现的数字(不含序数)均使用阿拉伯数字,例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27条明确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这说明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时间最长可达7个月。
(2)法律法规除全称需用书名号外,简称均不加书名号(加括号规定简称的除外),例如:
我国刑法中对被害人承诺没有明文规定,应当在立法中予以明确。
《最高人民法院案件审限管理规定》(下简称《审限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审判人员故意拖延办案,或者因过失延误办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分。”
常德市律师协会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