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律协《关于开展全省律师书画摄影作品征集评比展出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省律协《关于开展全省律师书画摄影作品征集评比展出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有书画摄影业余爱好的律师请积极报名参加省律协组织的全省律师书画摄影作品评比展出活动,参评作品请于2016年9月20日前交市律师协会,或者作品提供者在9月30日前直接交省律协办公室。
附:《关于开展全省律师书画摄影作品征集评比展出活动的通知》
常德市律师协会
2016年8月26日
湖 南 省 律 师 协 会
关于开展全省律师书画摄影作品
征集评比展出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律师协会,省律协直属会员部:
为进一步丰富全省律师文化生活,展现律师风采,省律协决定开展全省律师书画摄影作品征集、评比、展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省执业律师、实习人员征集。
二、作品形式、规格及要求
(一)作品形式、规格
1、书法作品:软、硬笔书法与篆刻,以条幅、中堂为主。其中,软、硬笔书法作品不大于6尺整纸(4450px*2400px),不小于4尺整纸(3400px*1700px),诗、词、联、赋、文等均可;篆刻作品在8方以内。
2、美术作品:国画、油画、水彩画等,以条幅、中堂、斗方为主。其中,条幅、中堂形式的作品不大于6尺整纸(4450px*2400px),不小于4尺整纸(3400px*1700px);斗方形式的作品幅面大小一律为4平尺(1725px *1725px)。
3、摄影作品:可使用传统和数码相机,黑白彩色均可,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数量限4幅,作品一律为长边20英寸、短边16英寸成片,不得使用电脑对原始摄影进行后期加工处理。
(二)作品要求
1、各类作品应主题突出、思想健康、格调高雅、创意新颖,不得有悖历史真实或有文字、方法错误。
2、作品须为本人原创,今年新作,且未公开展览或在刊物上公开发表。
3、各类作品须附文字说明,包括类别、名称、创作时间、作者姓名及100字以内的作者简介,书法及篆刻作品须附释文。
4、每人每类作品限报送一幅,由省律协统一装裱。
三、活动安排
(一)征集
1、征集时间:8月下旬至9月30日。
2、征集方式:各市州律师协会、省律协直属会员部要广泛宣传、积极发动,认真组织律师创作精品力作,并将作品统一报送至省律协办公室。
(二)评审
征集活动结束后,省律协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若干名。
(三)展出
获奖作品拟于10月份统一展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艳敏
电 话:0731-84586321
附:1、作品文字说明(样表)
2、作品清单(样表)
湖南省律师协会
2016年8月25日
附件1
作品文字说明(样表)
作品分类 (在对应格内打) |
书法 ( ) |
绘画 ( ) |
摄影 ( ) |
诗词 ( ) |
作品详细分类 (在对应格内填写) |
如行书、篆刻等 |
如国画、油画等 |
如新闻、风光等 |
如新、旧体等 |
作品名称 (美术和摄影作品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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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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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1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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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篆刻作品 释 文 (书法篆刻作品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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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说明 |
(如对摄影作品拍摄时间、地点、情境的介绍,对诗词写作的构思、风格的说明等) |
附件2
作品清单(样表)
市州:
序号 |
单位 |
作者 |
作品内容 |
类别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