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司法局:聘请法律顾问,率先推进法律顾问制度的落实
2月7日,石门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爱国同志在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大会上,郑重向湖南楚江律师事务所主任邓智军、湖南前进律师事务所主任李书欣颁发聘书,正式聘请2位党员律师为石门县司法局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将重点围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公共法律服务开展、特殊人群管理、法制宣传教育、重大事项决策等工作提供相关的律师建议和法律服务,帮助司法行政机关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石门县司法局作为全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率先在执业律师中聘请法律顾问,体现了局党组推进法治建设、落实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决心和信心,也将对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落实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石门县司法局 龙官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