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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公证处扶助弱势群体 彰显公证本色

发布时间:2013-08-08 信息来源:常德律师网 【字体:

  津市市公证处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 以“关注民生、服务发展”为重点,高度关注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热心服务,温心服务,开通“绿色通道”,对老、弱、病、残实施预约服务、上门公证,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实行减收或免收公证费,以实际行动让更多的弱势群体沐浴在公证之光下。20131-5月份,津市市公证处已办理公证法律援助案件11件,减免公证收费上万元,受到了当事人的普遍好评。

  热心为服刑人员提供上门服务

  近年来,津市市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不同需求,先后多次前往监狱、看守所为服刑人员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关系人分别来自上海、湘潭、益阳、长沙等各地。通过走进高墙,上门公证,让他们的权利得以充分的保护。20135月,津市市公证处受理了一名服刑人员的委托公证,委托人陈某按揭贷款购买了一套房产,首付款和按揭已全部由自己支付,现需注销房屋抵押登记和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由于陈某正被关押在安乡县看守所,不能亲自前往长沙办理相关签字手续。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申请才能办理公证,但公证员认为:委托人虽然身份特殊,但法律对每一个人却是公平的,为使服刑人员与其他公民一样顺利地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使其安心服刑,积极改造,公证处决定特事特办,指派公证员范小杰前往安乡县看守所为其办理公证。当受托人刘某到公证处咨询并办理相关委托书公证的申请手续时,已是午时,但公证员自愿放弃午休时间,顶着烈日,在受托人的陪同下,驱车来到了地处偏远的安乡县看守所,快捷、高效地为委托人办好了这起委托公证,受托人也准时赶上了前往长沙的末班车。这件特殊的委托书公证事项的及时办结,有效地维护了申请人和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公证的独特价值。

  温心为高龄老人提供周全服务

  俗话说“孤独无助是老人难言的痛”,年轻人外出务工,导致“空巢家庭”现状剧增.津市市公证处通过优先受理、耐心引导、温馨告知、免费代写、快速办理等特殊方式为老年人开辟“绿色通道”,使他们在办理公证过程中“少跑路、跑少路”。 20132月,一位八旬老人来到津市市公证处,说要解除公证书上的收养关系。老人因为年纪已高,听力不好,脾气也急躁,只是激动地说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员询问半天也毫无结果,从旁人的口中才得知:文某早年收养了自己哥哥的儿子,因种种原因现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只是一种形同虚设的收养关系,在一起生活已是不可能。现被收养人已成年,收养人与被收养人达成一致,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公证员犯愁了,虽符合办证流程,可文某日后生活由谁照顾,百年之后由谁送终?公证员耐心对老人讲道:“老人家,您不要急,你们解除收养关系不是为了逃避履行赡养、抚养义务,我们可以受理,但您年纪也大了,还得为日后生活考虑考虑。如果确定要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公证书,收养人、被收养人、送养人三方必须要到场,还需要提供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在公证员的解说下,老人终于安静下来,也同意按要求办理。一个月后,收养人、被收养人、送养人三方均以到场,可却仍没有提供解除收养关系的协议书。老人握着公证员的手道:我年纪也大了,字也看不清写不好,您就帮我拟份解除收养关系的协议书,我也没有什么要求,也不需要他们赡养。看着老人这种无助的神情,公证员认真为其起草了一份协议,考虑到今后老人的生活问题,再三询问了老人以后是否需要被收养人对他尽赡养义务,是否需要被收养人给予经济补偿。当老人捧着公证书,松了口气,脸上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津市市公证处 柳英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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