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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公证处:坚持民本宗旨 彰显为民情怀

发布时间:2014-06-04 信息来源:常德律师网 【字体:

  今年,津市市公证处始终坚持以实现人民满意为目标,以提升公证公信力为重点,不断改进窗口服务,提高办证质量,为服务全市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
    一、简化程序、特事特办

  近年来,小额遗产的继承公证案件频繁出现,若按照正常的继承公证程序,不仅费时费力还会增加当事人的经济成本,劳民伤财,尤其是对于困难家庭而言,无疑更是雪上加霜。小额遗产的产生主要是指被继承人(死者)生前在银行存有存款,但在其去世后家属因不知道密码而无法取出存款。鉴于这种特殊的情况,津市市公证处从方便当事人,服务群众的宗旨出发,简化办证程序,继承人依照继承公证程序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后,凭所有继承人签字按捺的委托书或者凭所有在外地的继承人书面的放弃继承权声明即可办理,对于家庭困难的当事人,还依照相关规定减免公证费用。

  4月的24日上午,郭某手捧公证书,激动地说:“太感谢津市公证处的同志了,为我提供这么大的帮助”。郭某的母亲于不久前突然去世,留下一张银行卡,存款数额只有2000多元,郭某家中共有兄弟姐妹4人,除郭某一个人留在津市工作外,其余三人均在外务工。如果按照正规的继承权公证办证流程,需要全部继承人到场或者身在外地的继承人到所在地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的公证才能予以办理。当承办公证员范小杰了解到这一特殊情况后,秉承“特事特办,方便当事人”的原则,针对这件小额遗产继承公证简化程序,让其余三位继承人将书面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邮寄到公证处,并要求郭某在公证员面前写下保证书,保证不损害其余三位继承人的合法利益。在询问当事人的过程中了解到郭某妻子下岗在家,家境贫困,遂对这起小额遗产公证费用予以减免,减轻了当事人的负担。

  二、以人为本、定纷止争

  调解作为是处理民事纠纷的一项重要制度,在定纷止争,维护社会稳定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具体针对公证实践而言,公证员在办证的过程中对于出现纠纷的案件往往是不予办理或者是直接告知当事人通过诉讼途径来处理,忽视了公证调解的作用。

  年初,津市市公证处接到了一个关于继承权公证的案件,上世纪八十年代初,被继承人王某与妻子婚后因为一直没有生育孩子,所以收养了哥哥家刚满一岁的大女儿,当时没有办理任何收养手续,不久后夫妻两人又生育了一个小女儿,收养的女儿在王家长到18岁以后因为家庭矛盾与王家隔断了来往将近20多年,后王某妻子去世,大女儿才回家探望,不久后王某去世,留下一套房屋和存款数万,两女儿因为遗产问题发生很大争议,大女儿想要独自占有所有遗产,小女儿不服,遂向津市市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在承办公证员了解到这一棘手的情况后,从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角度出发,大胆的引用了公证调解制度,寻求被继承人单位工会领导的力量多次联合起来给两个女儿从法理、情理的角度反复做工作,最终使得两个姐妹达成协议,和好如初,妥善化解了矛盾纠纷,也使双方当事人满意而归。

  三、以人为本、竭诚为民

  近年来,津市市公证处秉承服务为民的理念,开辟全方位绿色服务通道,竭诚为群众提供便民服务条件。目前,“上门公证”、“送法下乡”、“公证法律援助”,已经成为了津市市公证处精心打造出的三大服务名牌。津市市公证处针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实行上门办理公证服务;针对经济困难、生活孤苦的群众,酌情减免公证费用;对于居住偏远、情况特殊的群众提供预约公证服务。同时,还积极组织公证队伍下基层,开展形式多样的服务群众宣传教育活动。这些真切的行动也赢得了群众的广泛赞誉,树立了良好的公证队伍形象。

  (津市市公证处  颜甲丙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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