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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县司法局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动员大会

发布时间:2014-03-19 信息来源:常德律师网 【字体:

  318日,石门县司法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在石门县楚江镇中渡社区会议室举行。局机关、各乡镇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所及离退休党员代表共计130多人参加了会议。县委督导组组长唐汇成、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世权、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柴丛林到会指导并作了重要讲话。

  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唐汇军就司法行政系统如何有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深入动员。他指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集中整顿不正之风,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是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锻造铸就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司法行政队伍的重要保障。教育实践活动要按照县委部署,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通过落实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工作,着力解决好“四风”问题和服务群众的能力问题、落实好为民务实清廉要求。他强调,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是重点,要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作用,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带着一级改,要通过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实现“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的目标。”他要求全局上下,在规定动作做到位的同时,要结合实际,把“自选动作”做精彩。要通过开展“最美司法人评选、“身边人讲身边故事”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演讲比赛等三个学教活动,聚集司法正能量;要通过制定便民服务措施、向人民群众印发《便民服务手册》、开展形式多样的便民服务活动,特别是要通过扎实开展“三调联动化矛盾,息诉息访促平安”和法律服务市场整顿规范活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办事难、矛盾纠纷化解难、“打官司难”等问题。通过强化制度监管、社会监督、人大评议等措施,切实解决好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及全局队伍自我约束能力低下的问题,真正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转化为服务民生的强大思想动力。

    县委督导组组长唐汇成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县司法局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要求县司法局党组,要切实按照中央、省、市和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真抓实干,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抓出成效、抓出影响、抓出特色;要求局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各项工作的成效来检验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在服务中心工作中的作用。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世权、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柴丛林结合全县法律服务市场整顿及2014年司法行政工作,分别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司法局全体党员干部、乡镇司法干警、律师、法律工作者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恪守党的信念、践行党的宗旨、遵守党的纪律、改进党的作风,忠实履行党的职责”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原则和准则,要通过教育活动的开展,切实提高队伍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努力为“新石门、新创业、新跨越”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会后,督导组还组织全体参会人员对局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进行了民主评议。

  (石门县司法局  龙官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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