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信息资讯>基层动态>详细内容

石门县司法局规范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

发布时间:2014-03-25 信息来源:常德律师网 【字体:

  近日,石门县司法局会同县信访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实施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的意见》。《意见》对律师(含法律援助律师)在参与信访接待中的职责任务、工作方式、工作原则、工作纪律、组织管理及工作要求进行了规范。

  参与信访接访的律师,由县司法局统一选派,每周一名。接访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周一进行,但对本周的重要信访,指派律师将根据信访局要求随时参与。这是该局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从增强律师的大局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入手,通过发挥律师的法律引导和宣传作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所采取的又一重大举措。

  (石门县司法局   龙官清供稿)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