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公证处为渔业增殖放流提供现场监督公证 发布时间:2014-06-13 信息来源:常德律师网 【字体:小 大】 6月12日上午,澧水河畔,津市市公证处公证员配合津市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对“津市市鱼类人工增殖放流活动”进行了现场监督公证,本次公证通过对鱼苗放流现场全程监督确保了放流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体现了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自觉维护渔业水域生态保护的意识,此次放流活动共投放170万尾鱼苗,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津市市公证处 颜甲丙供稿) 【打印正文】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