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司法局督导律师充分履责 竭力维护司法公正
今年7月,正是“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在澧县开展得如火如荼之时,澧县司法局局长刘承建在办公室接待了一名来访群众王业春。王业春是澧阳镇居民,她的丈夫因交通事故于今年元月3日不幸去世,就交通事故赔偿事宜,她委托了澧县律师张某代理打官司,可时间过去了半年,还是没有结果,王业春还反映了律师收费等其他问题。刘承建局长热情接待了来访人,仔细阅读了来访材料,觉得群众利益无小事,认为律师如果不尽心尽力为当事人办事,不充分履行职责,势必对司法公正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势必影响群众对司法机关的信任,刘局长当即将来访材料批示给局分管律师工作的负责人办理。分管负责人及相关业务股室当天就着手调查此事,首先找律师张某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主任了解情况,要求其协助局里调查此事,再是对照律师张某与当事人王业春签定的委托代理合同,查阅了有关法律法规,找出了代理合同存在的问题,同时调查了有关当事人,最后找律师张某谈话,对律师张某在这次代理中存在的办事不迅速、未能充分履行律师职责、风险代理收费不够规范等问题一一进行了严肃批评。张律师虚心接受了这些批评,表示在今后业务工作中一定改正。
过后不久,此事就有了结果。据来访人王业春反映,此事经澧县司法局的有力督导,律师充分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法院最终做出了公正的调解处理意见。当事人非常满意,其合理诉求得到了满足,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