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2012年律师工作集锦
2012年,澧县司法局根据“法治常德”、 “法治澧县”的精神,加大了律师管理工作力度,做了一系列工作,开展了很多活动,取得了较大的成效。
一、参观学习,借鉴外地经验
2012年春节前后,澧县司法局组织所属澧州、中锋、城头山三个律师事务所主任及律师代表等有关人员先后到石门县、汉寿县实地参观了5个律师事务所,听取了石门县、汉寿县司法局负责人及律所主任的经验介绍,查阅并记录了律所统一受案收费等台帐资料,带回了样本。
二、加强了律师“四统一”管理工作
澧县司法局借鉴外地经验,制定完善了律师事务所统一受案、统一收费、统一指派、统一归档的管理措施及其表格。澧州、中锋、城头山律师事务所按要求健全了统一受案收费等管理制度,完善了有关台帐,今年已分两次将台帐交澧县司法局查验。
三、参加了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并受重奖
澧县全体律师参加了县司法局年初召开的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听取了局党组的工作报告,学习了澧县司法局印发的《关于加强法律服务诚信建设》的文件,接受了局里的表彰,其中杨耀华等6名律师当场领取了2000多元的奖金。
四、送法下乡
2012年3月12日,法治常德张公庙镇办点示范启动仪式在该镇高路铺村举行。张剑梅、方国吾、丁揭卫等多名律师按照澧县司法局的要求,一大早就来到活动现场,解答法律咨询,发放普法资料,并协助当地基层组织调解了一失地农户的老大难纠纷。
五、县委常委调研律师工作
2012年3月26日,澧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童成振、县委政法委副书记邓恢宜一行专程到县司法局调研律师工作,听取了县司法局负责人及三个律师事务所主任的汇报。童书记认为律师工作很辛苦、很重要,律师是法治建设不可或缺的力量。今年人大、政协换届,要进一步把律师考虑进去。童书记还表示,今后还抽时间到律师事务所实地调研。
六、完善了律师工作的两个考核办法
今年初,根据常德市司法局律师工作要点,结合澧县实际,对往年制定的律师事务所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律师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调整了分值,以县司法局文件的形式分别印发到三个律师事务所和全体律师。
七、召开了律师年度工作会议
在完成市、县律师年度考核、颁发省司法厅年度备案的律师执业证之际,澧县司法局召开了全县律师年度工作会议,全体律师参加。会上学习了律师工作的两个考核办法等5个文件,局负责人对去年的律师工作进行了总结,对2012年和近段的工作进行了部署,三个律师事务所主任和律师代表还作了表态发言。
八、公告了执业律师名单
对通过年度考核,今年继续执业的律师名单,澧县司法局除在网上公告外,还印发了书面公告,发放到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送到了法院的各庭室。公告上写明了律师违纪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律师工作等内容。
九、律师上街进行法制宣传
2012年5月17日,澧县全市执业律师及实习律师共20多人,按县司法局的要求,来到了澧州广场,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共解答法律咨询200多人次,发放普法资料15000余份。
十、局长带队检查律师工作
7月3日,澧县司法局局长刘承建、副局长刘尚武、分管执法监督的党组成员刘延岸、律管股长罗德徐专程检查律师工作,深入到三个律师事务所听取了汇报,查阅了台帐和卷宗,肯定了成绩,提出了问题。
十一、召开了全县法律服务工作讲评会
7月21日,局党组主持召开了全县法律服务工作讲评会,澧县委政法委和县人大内司委的领导应邀出席并讲话。全体律师认真听取了局长刘承建的讲评报告,听取了诚信执业的经验介绍,汲取了个别人违法执业的教训。澧县政法委和人大内司委的领导肯定了律师的职能作用,强调了律师职业道德的重要性。
十二、全市律师文艺汇演取得第一名
2012年7月29日,全市律师文艺汇演如期举行。此前,澧县三个律师事务所按照县司法局的要求,积极参与,认真排练,准备了自己的节目,在汇演时成绩斐然,澧州律师事务所的周华章律师获得了一等奖,城头山律师事务所获得了优秀组织奖。
十三、两名律师当选人大代表、政协常委
2012年9月28日,是澧县人大代表选举日,张剑梅律师作为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成员当选为县人大代表。
2012年11月27日,连任三届澧县政协委员的胡一兰律师当选为县政协常务委员。
(澧县司法局律管股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