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举办〈民事诉讼法修正案〉理解与适用专题讲座的通知》
各区县(市)司法局律公股、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湖南省律协定于2012年12月22日举办“《民事诉讼法修正案》理解与适用专题讲座”,现将有关通知转发给你们,有意参加的律师请于2012年12月17日前将报名表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常德市律师协会。联系人:余颖,传真:7760020,电子邮箱:cdslsxh@163.com。
附件(点击下载)
常德市律师协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六日
湘律协通知〔2012〕45号
关于举办《民事诉讼法修正案》理解与适用专题讲座的通知
各市、州律师协会,省律协直属会员律师事务所:
2012年8月31日,全国人大会议审议通过了民诉法修正案。新法律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帮助我省律师准确把握《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精神和条文内容,提升办案水平,经研究,省律协决定举办“《民事诉讼法修正案》理解与适用专题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全省执业律师自愿报名参加。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12月22日(星期六)
上午8:30mdash;11:30;下午14:00mdash;17:00
地点:紫薇华天大酒店四楼湖南厅(省检察院培训中心)
长沙市芙蓉区紫薇路386号省检察院院内
三、培训内容、主讲人
主题一:《民诉法修改及其立法考虑》
主讲人:姚红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主任,参加了《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担保法》、《拍卖法》、《著作权法》、《婚姻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银行业的《监督管理法》、《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的立法工作。
主题二:《民诉法新制度及实施解读》
主讲人:张卫平著名民事诉讼法专家,全国民事诉讼法研究会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四、培训费用和食宿安排
1、本次培训不收培训费用,交通住宿费用自理;
2、参加人员可自行联系紫薇华天酒店预订房间,协议价298元/间/人;
3、用餐:12月22日省律协统一安排中餐,就餐地点为酒店二楼美食广场和三楼华天金阁。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培训记入继续教育培训课时;
2、参加人员请于12月22日上午8:30前在酒店四楼湖南厅门口签到;
酒店联系人:侯莎莎
联系电话:0731-85419666 13975105706
湖南省律师协会
2012年12月5日